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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

  • 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 新食品安全法第123条解读

    生活家居时间:2025/8/21 7:57:39阅读:1773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