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b站,快手,你们喜欢哪一个?
刚才我和我的几个同学正在讨论刷视频是用抖音好,b站好,还是快手好。可是讨论到一半,就被老师呼去上网课了。
我个人是力挺b站的,上面什么资源都有,不仅有大家比较喜欢的搞笑视频,网课,学习,购物等资源也不少。它最大的优点就是没有广告,并且你在那儿每投稿一个视频人家都会付稿费给你,也就是说,在b站发视频可以赚钱吖。
在b站,你可以遇到很多原创的up主,还有你喜欢的影视剧和cp的剪辑版,全都是原创哦,别地找不到。此外它还有清北,北电,中传等高校的考试攻略,搞笑视频也很多。那个“淡黄的长裤,蓬松的头发”就是b站的梗。
其实我在使用哔哩哔哩之前用的是抖音,很多人刷发视频都会选择抖音,因为抖音发视频很方便,它不像b站那样得等审核通过了视频才允许登出来。这就是为什么抖音上有那么多不良的东西,就是因为它不会受管制。
当然,抖音上也有非常多的“好主意”,比如说快速瘦身,学习技巧,穿搭指南,关于学习的视频更是干货。抖音上的购物资源貌似比b站好,有些衣服连淘宝都找不到,还有一些精致实用的小玩意儿。抖音上还有很多业界人士会分享一些技巧和攻略,还会有很多创意的内容,百度上一般找不到。
再者就是快手,快手是我小妹的最爱,她说她很喜欢快手上连载的漫画。但是我认为那些动漫都只是别人随便发的,内容毫无条理,不仅狗血,还存心恶意卖萌。
但我知道现在很多网红都来自快手,大部分博主带货直播都会选择快手,因为在快手带货可以直接影响到淘宝店铺的访问量。比如快手头条红人“散打哥”,他的东西就是这么卖的,于是他就这样成了天猫双十一的传说。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网红和商家已经入驻快手,越来越多的潮流都集中在那里,大家要是想找一些好玩的梗,可以去看看快手。顺便告诉大家,“奥利给”就是快手的梗。
b站是以二次元起家,相对有代表性的有 MMD,MAD等,还有就是相对庞大的的游戏板块,哔哩哔哩电影等,还有在激励视频计划出现后一大群无利不起早的人开始做起了视频营销。
而抖音作为娱乐平台的后起新星,其代表性的视频想必大家也清楚,就是我们平常贯彻耳朵的抖音神曲,所以说,一首歌火不火,取决于抖音视频的背景音乐选得好不好。还有就是占比比较大的游戏视频,因为长短限制,大多与分享和攻略有关。
快手呢,主要是以生活题材和一些试图引人发笑的生活情景为主,尤其是以吃播为主。(许多吃播博主都有以自虐博人眼球的嫌疑)
快手的主页面,这个主页面与其他视频软件的最大区别在于最大限度的消除了框架感,将视频文字性的标题简化,从而最大程度的将个人的视频突出,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快手的页面最大程度的淡化了搜索的机制,你需要点击界面的左上角后再选择搜索,就可以找到你想要的东西。
抖音与快手的界面没有太大区别,但是搜索部分更加细化,文字性的标题也有但同样消除了框架感,值得注意的是背景并不是其他视频平台常用的亮色,而是黑色。
b站的界面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了,相对于快手抖音而言填充的没有那么满,所有几乎所有的搜索与个人功能被集中在同一界面上,同时缩减了单页面视频量,对于单个视频的资料非常完备,如弹幕数播放量up主标题分类分区等等,这一点b站是在三个视频里面做的最完备的。
总而言之,我认为抖音b站和快手,其实并没有哪个好,哪个坏,每个视频播放平台都有自己的特点,都有自己的策略,同样也都有自己的问题,相应的也有自己的优质视频,抖音和快手相对b站,可以更有效的碎片化利用时间,毕竟你刷一个抖音或者快手的时间周期比b站短多了,而且用它们也可以更方便的制作视频,但同样的 ,得益于较长的长度,b站的视频会涵盖更多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信息,可以说是有优势也有劣势,所以我也真诚的希望各位,不要再盲目的抵制抖音或者快手,也请那些专门转载抖音或者快手上那些劣势视频的up消停一下,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为了自己的热爱而制作视频,我们需要给他们基本的尊重与鼓励。
抖音,b站,快手,你更喜欢哪一个?
(好吧,我承认我这篇日记是来引战的)
超喜欢吃乌鸡
吃素的话我还凑合,但是吃肉的话我就特别挑,我最喜欢吃鸡,我认为它很好吃。像那些什么白切鸡、咸香鸡、水煮鸡、农家鸡、手撕鸡、烤鸡,我都品尝了个遍,我最喜欢的就是乌鸡。有人说,乌鸡对女生身体好,我想也是,吃那个真的很补充能量。
它的鸡皮是黑色的,内部是灰色的,肉也稍微带一点灰色。记得我三年级第一次吃乌鸡的时候,我是多么惊奇,原来鸡也可以是黑色的。当我咬下第一口鸡肉时,我明白它就已经胜过我吃过的任何鸡,非常美味。从那以后我就天天要吵着吃乌鸡,喝乌鸡汤。
今天晚上的晚饭有一道乌鸡汤,我欣喜若狂,心想终于能够大硕朵顾了。今天的乌鸡意外地好吃,我吃得很过瘾,不愧是乌鸡,好好吃哦!
我喜欢的秋季植物——桂花
秋天一到,果子芳香扑鼻而来,黄澄澄的鸭梨桂满了枝头,红彤彤的苹果像小灯笼似的压弯了枝头。
但是我今天要说的不是果实,而是桂花树。我家窗台下有几棵桂花树,这些桂花树似的是亭亭玉立的少年、有的似年逾古稀的老翁……每当到了春天,金色的阳光洒在这些桂花树上,那露出的新芽像一张张红彤彤的小脸,仔细一看,它又像一位彬彬有礼、笑容可掬、身穿绿色礼服的空姐。到了秋天,桂花开了,别提我有多高兴了!清晨,那一朵朵小巧、美丽、优芬芳的桂花开了,香气四溢,让整条街都充满了香气。金色的桂花就像一个个金娃娃,这些近画画趴在一片片绿色的叶子上朝我微笑,可爱极了!看着美丽的桂花,闻着她那诱人的香味,我陶醉了。寒冷的个冬天来了,许多树都光秃秃的,只有桂花树还是青的,它就像一位卫兵,守护着这条街道。
我喜欢桂花树,喜欢它的芳香。
超喜欢吃星球杯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个我喜欢的零食,星球杯。这个遍布所有小卖部的小零食看起来很普通、很廉价,但是味道真的很不错,往往都是不起眼的餐馆和食物最好吃、金屋藏娇。每一个星球杯的包装纸都有不同的表情,比键盘表情包丰富多了,小时候曾经妄想过把所有的包装纸都收集起来,不过因为有点脏还是算了。
这个小零食也是贯穿了我整个童年,我怀念着小时和小伙伴们分享星球杯、一起玩耍的时光。哈哈,这么说有点像食品广告。我从小时开始,见证了星球杯包装的进步,美味的升华,现在虽然物是人非,但是星球杯还在。它的味道很开胃口,我们家通常喜欢买一大桶装的星球杯,一桶里得有108个星球杯。同一个味道,不同包装,每次吃的时候都会收获一个新的表情,像极了人生的百态。那一个个笑脸也带给了不少鼓励,真的很喜欢。
小小的星球杯,带给我快乐的不仅仅是那可可的香味,更是那些有趣的表情包呀。
挺喜欢那些有赠品的书的
我买书的时候总能从书里发现一意外的惊喜,比如说我上次买了一本彩图版的《小王子》,里面就赠送了五张明信片,每一张都非常漂亮,也很稀有。我记得《海上明信片》也赠送了我几张明信片,全都是希腊的风景,而且也跟主角所看到的明信片对应,这个营销手段我喜欢。
还有《外婆的道歉信》也是,虽然送的不是名义上的赠品,但是它送的是书的结尾外婆给爱莎的道歉信,用一个小小的信封装着,上面写着潦草的瑞典语,还能看见一些错别字。作为赠品的那封信,无疑给读者提供了更真实的阅读感受,挺不错的。
记得上次买《长青藤国际大奖小说》书系的时候,全58本书里都各自含有一张书签,使我看书的时候更加方便,书签本身也很漂亮,平时读别的书也可以用。
还有我买的《白马时光》书系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些书单,上面把这个系列的好书的阅读顺序都理得很清楚,还有一些好书推荐,也多亏了这些书单我才认识到了《摆渡人》这么好的书系。
并不是喜欢捡便宜,只是觉得天上掉下了一只大钱包。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我家的书柜上有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非属这本《小巫婆求仙记》不可了。这是美国作家柯尼斯伯格写的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一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友谊的故事。 日记日记300字
伊丽莎白是在上学的路上第一次遇见詹妮佛。看起来詹妮佛只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女孩,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可出乎伊丽莎白意料的是,詹妮佛竟然是个巫婆! 后来伊丽莎白很“荣幸”地被詹妮佛选为徒弟。经过一段奇怪而又痛苦的训练,伊丽莎白终于有资格利用咒语来制造“飞行油膏”了。就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伊丽莎白的软弱让她失去了做“飞行油膏”的机会了,当然也失去了做巫婆的资格。令她更难过的是,她失去了她唯一的好朋友詹妮佛。
在四月中旬,詹妮佛来到伊丽莎白的家,亲自拜访了伊丽莎白,原来,詹妮佛并不是女巫,她是一个看守温室的人的女儿。伊丽莎白和詹妮佛终于能够坦诚相见,又重归于好,也扮演回了自己,伊丽莎白就是伊丽莎白,詹妮佛就是詹妮佛。
我最深刻的是伊莉莎白的坚持。第一,伊莉莎白能坚持吃很难吃的东西。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第二,伊莉莎白能每天坚持训练咒语。
小巫婆去求仙,居然求到了一个亲密的朋友,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啊!友谊是多么珍贵!只要珍惜友谊,自己的朋友会越来越多,每个人就不会有烦恼,人人都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友谊是一个人的财富,没朋友等于一个没有灯泡的灯,友谊的力量才是真正的魔法。友谊会带给我们幸福和快乐,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不仅要多交朋友,还要理解和宽容朋友,这样才能维持朋友之间的友谊。
【2】
叶霄雯
这几天报纸天天报道叶霄雯大火中勇救两邻居的事迹。我觉得叶霄雯姐姐非常棒!
当大家都还在睡梦中时,才17岁的叶霄雯姐姐发现了危险,在生死12分钟里,使3个家庭的人逃过劫难。她在危险面前临危不惧,果敢行动,科学施救。她学以致用,把学校里学到的火灾自救逃生知识成功运用到救灾中,我好佩服! 当我看到报纸上,叶霄雯姐姐在废墟旁边双手拿着被烧坏的课本哭泣时,又觉她还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姐姐。叶霄雯真是我们丽水最美的姑娘,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我爱叶霄雯姐姐!
我喜欢的季节
有人喜欢夏的骄阳似火,有人喜欢秋的硕果累累,有人喜欢冬的白雪皑皑,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绿意盎然的春天。
我喜欢春天,喜欢他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当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过大山,山上的千百棵桃树,就像被粉红色的颜料涂了一遍似的,开出了一片密密麻麻的桃花。梨树也不甘示弱啊,几天过去,梨树就像被天上的仙女施了魔法一般,每个枝丫全都竞相戴上了雪白的绒毛帽。系数也绽放出了泛着淡淡的粉红的花朵,美丽的杜鹃花竞相怒放,婀娜多姿,风情万种。
我喜欢春天,喜欢它的“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哗哗哗”,小河里的水十分清澈,一滴雨水滴在了我的头上,我抬头看了看,那细雨如同牛毛一般,那戏如同花针一样,那细雨如同细丝一样,滴在我的发丝上,滴在我的鼻尖上,滴在我的眉睫上,滴在我的身上,像母亲轻抚着我的手。
我喜欢春天,喜欢他的“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几只乌黑的小燕子,拖着一把黑色的小剪刀,停在电杆上,就像等待着音乐家的曲谱
古今中外多少诗人,作家为春晖洒多少笔墨。春天,我最喜欢的季节!
我喜欢游泳400字
小朋友,你们猜猜我喜欢什么?
我喜欢游泳,因为游泳是夏天最好的避暑方法,它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培养自己的胆量。
记得去年夏天,整个大地就像放在火炉上一样,火红的太阳把地面烤得滚烫滚烫,连树阴下的黄狗都吐着舌头。我在家里热得浑身上下都流汗,气都喘不上来,我赶紧穿上妈妈给我买的红色游泳衣,拿上游泳圈,来到学校的游泳池边。
哇!我望着那池里的水好似一块晶莹剔透的翡翠,阳光一照,闪着点点光辉,好美,好美……“扑通”一声,我就下水了,感到浑身凉凉的,非常舒服。在我的身边有不少学校里的大哥哥、大姐姐,他们都不用套游泳圈,一个个游的像只青蛙。只见他们后退一蹬,双臂一伸,再后腿一蹬。看着看着,真的好羡慕。我壮了壮胆,咬了咬牙,把游泳圈一扔,结果,小朋友们,你们猜猜看,我怎么样了?我呀身子不但不往前,反倒慢慢的往下沉,耳朵一下子灌满了水,嗡嗡直响,我吓得不得了,在水中瞎扑腾。突然,我感到有一只手在使劲得拉我,原来是身旁的一位大哥哥发现我是一个不会游泳的小学生。
夏天能在一池绿幽幽的水中游泳,虽然有的有点危险,但的确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
不喜欢看《隐秘的角落》
我之所以不喜欢看《隐秘的角落》这部电视剧,是因为里面各种情节总能勾起我对小学时代各种不愉快的回忆。
尤其是开头递小抄的那一段,让我回想起我的青春。
那时候我跟朱朝阳一样是个别人眼里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期中期末要么考第一,要么考第二,从来没有考虑过人生还有第三这种耻辱的选项。
但不同的是我从来不会把别人传过来的小抄弹到桌子底下去。一来是我很不愿意得罪别人,二来是我也会偷偷把答案拆开看一看,用来检查自己哪道题目有没有做错,倘若发现小抄上有错误的答案,嘴角还会扬起一丝笑意,但绝不会帮别人更正。
所以现实里很少有人会像一开始的朱朝阳那样正义,我们都精明的很。
我们的创造性和想象力基本都发挥在了作弊手法上,有用透明胶带的,有用自动铅笔在草稿纸上留下小抄划痕的,有把橡皮挖成中空塞纸条的,有发明敲打桌子的摩斯电码的。
最恐怖的是,有的还会把别人小抄上的正确答案改成错误答案,然后再传给其他人,以确保自己的第一名。
而成绩差的也会特意抄几个错误答案,以免成绩太好显得不真实,被老师看穿,他们看上去对学习一窍不通,摸头抓脑的,但实际上一个个挺鸡贼的。
总而言之,也许我们生活没有那么多“隐秘的角落”,但我们有一个“光鲜的舞台”,之所以是舞台,是因为我们都在别人目光中卖力地表演着。像朱朝阳一样从小成绩拔尖实际上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竞争这种事情总是没完没了。
小小动物园四年级作文,喜欢里面的氛围吗
我的家是一个小小“动物园”。
我的妈妈是一只凶猛的“狮子”。她的头发跟狮子相同蓬松,性格也跟狮子相同浮躁。有一次,我在吃药时,闻了一下药的味道,非常难闻,所以就不想吃药,我没想到我才拖了几秒的时间,妈妈就把药塞到我的嘴里了,嘴里还说着骂我的话。
爸爸是一只好吃懒做的“猪”,他除了上班和送我上学的时间,其他的时间都非常懒,他睡觉的时分,呼噜声打得像雷声那么大。他睡醒的时分,感觉他的魂灵不知道飞哪去了。他下班回来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慢慢地拿着遥控器看电视。
我的姐姐和我都是“猴子”。咱们都很狡猾,便是由于咱们狡猾,妈妈才会变成一只“母狮子”来教育咱们。
我的家是一个浮躁的、好吃懒做的、狡猾的“动物园”。
我家是个“动物园,”爸爸是大猩猩,妈妈是蚂蚁,我是小猫,弟弟是一条小蛇。
爸爸长得稍胖,脸蛋鼓鼓的,像一个小皮球相同,肚子圆圆的。他的臂膀上有一大块儿一大块儿的肌肉,非常像一个大猩猩。他曾经当过警察,追坏蛋的时分,反常像一只英勇的猩猩,赶走坏蛋的时分,他大摇大摆的走到坏蛋面前,一会儿用双手把坏蛋提起来,真像一只猩猩呀!
妈妈长得反常瘦,像一根柱子相同。爸爸的肚子和妈妈比,但是大了三倍呢。但是妈妈像一只勤劳的蚂蚁,每一天上班回来都要做家务。我上学的时分,妈妈总是都要给我收拾衣服、红领巾、小黄帽。
弟弟长得像妈妈,由于他也非常瘦。弟弟吃饭每次都要人喂,他还说:“每次都给我舀少一点。”每次吃饭前都要说一遍。弟弟反常狡猾,由于他每次都要拿我的东西,像蛇相同飞快地拿走了,动作很敏捷。我问他要,他还不给我,我反常喜爱他这个样貌,由于这个赖皮的样貌,看上去很心爱。
我像一只小猫,我的脸是国字脸,臂膀像小猫的臂膀,腿也非常细。我的手像小猫爪相同,反常灵活。这只小猫很勤劳,每次妈妈下班回来家里都是干干净净的。妈妈看到后高兴极了,当然都是我帮妈妈干的,当妈妈表扬我时,我很高兴。
去年暑假的一天午时,我和外公在草丛中抓到了一只绿色的大蝈蝈,放在了家里的榕树上,它瞪着双眼,摇摆一对触角到处爬,如同在想这便是我的新家了。到了夜深人静时,它好心地为咱们奏起了催眠曲,却搅得大家一宿没睡好觉。
第二天早上,咱们把它放在了楼前的马莲丛中,又抓了一些蚱蜢、蟋蟀、螳螂和其它蝈蝈给它作伴,这就成了我的小小动物园。白天,它们悠闲地晒着太阳,有时还大喊几声,如同在招待它们的同伴,来那里安家吧!也如同在*,这是它们的领地啦……。
夜幕降临了,星星出来了,小区灯亮了起来,我的小宠物们认为演唱会开始了,争先为它的小主人表演节目。蟋蟀吹起了口哨,蝈蝈亮起男高音,蚱蜢拉起了琴,螳螂挥动前爪卖力地打起架子鼓,有些不知名的小昆虫也来凑热烈,在草丛上飞来飞去欢快地伴舞,可真热烈哇!
这个夏天的晚上我都是开着窗户,躺在床上,呼吸着夏夜清新凉快的空气,望着星星,有时还能看见美丽微笑着的月亮,听着我的小宠物们美妙的乐曲和歌声进入梦乡。
我喜欢的古代爱豆
对于一个文科上瘾的姑娘来说,最喜欢的古代爱豆无疑是李清照和鱼玄机,千古第一才女让她出圈,登上银河系“我喝酒怼人,但我是个好女孩。”
李清照频频在我的世界里刷屏,那份打破世俗的勇气,在男尊女卑时代的离婚《词说》将所有词人怼了一遍,爱豆李清照提醒着我:“活好自己最重要,让陈见见鬼去。” 世人皆识李清照,无人知我鱼玄机。她的文学造诣确实不如她强正值青春年华喜欢上年老的老师,不理解?才情才是鱼玄机想要的鱼玄机的资料里,四十一秒时间,大 半是与温庭钧有关。温庭钧的资料里,二分二十三秒,无一秒有关鱼玄机,皆为一身功名。你离太过遥远, 我触之不及。纵使我微小,但我的世界大半都是你。
介绍我喜欢的偶像(一)
嗨!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喜欢的偶像,首先呢,我的本命(据我了解这个词在饭圈里是说本命就是指如同命一样重要的爱豆,也没有那么的夸张哈),我的本命是四字弟弟——易烊千玺,如果你之前的之前看过我写的日记的话,你就会发现我之前有写过关于易烊千玺,我从三年级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但木有那么的深,因为之后几年他们组合tfboys差不多火起来了,然后他们组合的颜值都可以,易烊千玺当时深得我喜欢,所以直到现在初三了也还喜欢着他。他是2000年出生的也就是千禧年,所以他的名字里面带有千玺,易是他的姓氏。
我喜欢画画
我喜欢画画!不论是在洁白的纸上还是在格式很乱的纸上,都有画笔留下的影子。
那天,班上有个女同学拿着她画的李清照给我看,仔细一看:那个李清照像仙女一样,有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手里拿着一把小巧地扇子。我一时兴起,便借了她的画开始临摹起来。
我拿起铅笔,在草稿纸上轻轻地画出一个圆——那是她的脑袋。又在圆的中央画了“十”字,将她分成四份,上面的两个个格子里要画个画一只眼睛;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错,眼睛是最难画的。分别画上外框、眼珠、再加上睫毛,眼睛就完成了。接着,按上鼻子,“面部整形”便大公告成了。
画完面部,就要画刘海了,刘海不可以随便。我全神贯注的地瞪大眼睛去画,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小小的细节。最后,画上中国古人的衣服,用小花点装饰,画上花边,再画上随风飘扬的长发,李清照便出现在纸上。
不粗不细的脖子上顶着一个大大的脑袋,咦?为什么把一个古代美人画成了一个“怪物”,有点像大头儿子?
哎,真难看,我实在不好意思将它拿出来了。
我最喜欢的小说角色
大概是《白夜行》里的亮司和雪穗吧,虽然说是负面角色,但对我的影晌还是蛮大的。
雪穗确确实实是一个 值得敬佩的人,她的美貌,言谈举止 说为女神一点也不为过,每一步都走 的无懈可击,都太符合时宜。抛开她的恶,不说单是她这样的生活方式, 就使我压抑。正是需要某些偏离轨道的想法,生活不至于平庸到一如既 往。如果说一生碌碌无为,但日子过 的有滋有味,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再谈桐原亮司其人,不得不说他很有商 业头脑。从开始的“无限企划”到后来 的“马里奥”,他总能在其中发现商机。他之所以能和雪穗形成共生关系,可能不仅仅是互相之间犯罪的捆绑。桐原爱他的父亲吗?我想是爱的,他之所以弑父,可能是因为父亲 高大的形象坍塌了,他无法接受一个 这样的父亲。所以孩子眼中的善与恶,对与错,或许比大人要清晰。如果一切能重来,雪穗从一开始被养母 唐泽收养,她是否真正成为完美的存在。可能这个问题不会有答案,如果生命中缺少任何一个瞬间,你都不可能成为现在的你。恶是无缘无故的, 也并非一朝一夕养成,不可否认的 大概是《白夜行》里的亮司和雪穗吧,虽然说是负面角色,但对我的影响还是蛮大的。雪穗确确实实是一个 值得敬佩的人,她的美貌,言谈举止说为女神一点也不为过,每一步都走 的无懈可击,都太符合时宜。抛开她的恶,不说单是她这样的生活方式, 就使我压抑。正是需要某些偏离轨道 的想法,生活不至于平庸到一如既往。如果说一生碌碌无为,但日子过 的有滋有味,何尝不是一种成功?再 谈桐原亮司其人,不得不说他很有商 业头脑。从开始的“无限企划”到后来的“马里奥”,他总能在其中发现商机。他之所以能和雪穗形成共生关系,可能不仅仅是互相之间犯罪的捆 绑。桐原爱他的父亲吗?我想是爱的,他之所以弑父,可能是因为父亲高大的形象坍塌了,他无法接受一个 这样的父亲。所以孩子眼中的善与 恶,对与错,或许比大人要清晰。如果一切能重来,雪穗从一开始被养母唐泽收养,她是否真正成为完美的存在。
可能这个问题不会有答案,如果 生命中缺少任何一个瞬间,你都不可 能成为现在的你。恶是无缘无故的, 也并非一朝一夕养成,不可否认的。
论一个喜欢的人给了自己东西后
我姐从初一开始就有了一个喜欢的人wrf,其实开始他们根本不熟,明明是wrf先招惹我姐的(就是撩她)然后他们似乎顺理成章的成了情侣。后来在他们谈的时候,wrf还算不错,起码会给我姐系鞋带啦,什么之类的。后来他们分了,wrf提的,可没料到,我姐似乎真的喜欢上了他,真是狗血。可是他们分了啊,然后我姐她个傻子,在QQ空间了依然对wrf表白,然后……全班同学都知道了。她喜欢wrf喜欢了一年多,每天念叨念叨,神经兮兮的,把我要整崩溃。 今天我回到家,想去买支笔,所以问我妈有没有零钱,她让我从我姐的钱包里拿,然后我就拿了,本来想着等她放学给她说一声就好了。可当她放学回到家后,我说了声“我从你钱包里拿了两块钱哈,以后还你。”但是她就莫名其妙的生气了,非常生气,感觉还很着急的样子,连“你花哪里去了,找回来”这种话都说出来了,看来是真的着急生气了。因为我已经花钱买笔了嘛,所以那个钱回不来了。她在外面坐了好长时间,啥也不干,我有种预感,这个钱一定有问题,要不就是它有收藏价值要不就是和wrf有关系!如果是后者就惨了!我知道她有多喜欢wrf,连说他坏话都不许!我一点也没看出wrf哪里好,他长得就好看点,个子高点,手好看点,声音好听的,皮肤白点,其他就真的没啥了。他还超级渣,到处留情!所有人都说他脾气好,脾气好!?没搞错!怎么可能,他说过,他从来不会生骂他的人的气,但是到我这里就是我骂他一句,他骂我十句,还想找人揍我!真的是,我是真的没看出她哪里好了。然后我问我姐“为什么,那个钱为什么不能花。”“我都舍不得花,存了一年多了。”然后后来又接了一句“wrf给我的”,我心“咣当”一下,果然……果然又是wrf。不过只是喜欢的人给的几块钱而已,至于吗……或许对她来说至于,反正我不能理解……
我喜欢的夏天50字
我喜欢夏天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能游泳,游泳能锻炼身体,还很好玩,夏天还可以吃大西瓜和冰淇淋……,夏天还能参加夏令营,夏令营很好玩,我最喜欢夏令营了,夏令营有很多有趣的活动,还可以学到很多课外知识。还可以在草地上玩耍…… 夏天真好玩呀!
最喜欢的明星
我最喜欢的歌手是一个组合beyond,他们唱的都是粤语歌。这个组合一共有四个人:黄家驹(主唱兼节奏吉他、黄家强(贝斯)、黄贯中(主音吉他)、叶世荣(鼓),只可惜黄家驹去世了(具体原因我就不说了)。因为主唱去世了,所以他们没过多久就解散了。但是他们的歌都非常好听,其中我最喜欢《海阔天空》,因为这首歌非常激励人心。
我最喜欢的演员是周星驰,他的“无厘头”笑剧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这些道理都恰好是人生的道理。我最喜欢周星驰演的《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和《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但是我认为电影的最后结局并不是最美好的。
我最喜欢的篮球明星是LeBron James(勒布朗 詹姆斯),他不仅球技出色,而且非常搞笑,跳舞也非常厉害,还有一次在全明星赛和奥尼尔斗舞。我特别喜欢詹姆斯和浓眉(安东尼 戴维斯)在洛杉矶湖人队的“詹眉组合”。
这些就是我最喜欢的明星。
我为什么不喜欢洛丽塔
我一直都很喜欢洛丽塔,jk和汉服。我本来就很喜欢二次元,常驻B站。一开始是喜欢汉服,仙气飘飘的,而且我还学古筝。奈何本人身高真的是硬伤(我身高147( •̥́ ˍ •̀ू )嘤嘤嘤~)
好多好看的汉服对于我来说都超级大,超级长。人家穿在腰上的半裙,我可以穿抹胸,可能还拖地。这就很难受了。
后来无意中看到洛丽塔。我的九尾狐奶奶啊~这是什么惊天霹雳的小可爱啊。买!!
打开淘宝!
查看价格!
查看尺码!
……
怎么都这么大,我没办法穿啊!
至此,告一段落。身高真的限制我穿衣ಥ_ಥ
直到过了几年。也就是前几天,我再一次打开淘宝。搜索“童装 洛丽塔”。
你们不要笑,我这种超级小个子的人真的很难买衣服,有时候确实只能买童装!!!
但是,这不妨碍我觉得这些小裙子也很可爱啊。
然后我点进了问大家那里。本来只是想看看买过的人是怎么说的。
但是啊这只是我看的这一家的店铺。当时我对于山正之说还有点懵。看到那句,“穿山开心吗,穿山甲们”,不是很理解是什么意思,但是直觉告诉我不是什么好话。然后我去知乎查了一下“洛丽塔山正”。
非常多戾气大的不得了的答案。
有一些lo娘,在路上看到看到穿山寨洛丽塔的小姐姐,直接走上去指,你知道你穿的是山寨哦,穿山甲。
一口一个地球人。
你知道我这条小裙子有多贵吗,你知道有多难打理吗。你弄脏了你赔得起吗。拜托,不就蹭了一下吗?
我就想说一句,lo警们,你们知道这很没有礼貌吗?
在路上看到别人穿山,上去提醒/怼/侮辱都属于没有教养你们知道吗
别人穿山可能只是因为觉得好看所以买来穿一下,根本不知道山正。
也有可能知道是山的但是因为正版太贵了所以买山的。
有些人根本不拿洛丽塔当做常服穿,对比正的山的显然更合心意,所以买山。
小姐姐们一直说如果人人都去买山,没有人买正了,正版店没有钱去原创了,还有什么东西能让你们山啊(此处讽刺语气)
可是你们知道洛丽塔也是日本山寨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少女的小裙子过来的吗?
而且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山寨不是山寨品牌而是山寨样式的。
一个设计洛丽塔的设计师说:他们设计的裙子不是按照买的人数来赚钱的,而是设计一条裙子就只得一条裙子的钱。卖出的利润并不是他们的。
设计师本人都不急,你们又在急什么呢。
再说一句,当正版店都不去维权,你们又慌什么呢。
有的人,买山买多了,越来越喜欢,自然而然就会去找正版原创店。
街上有这么多提着仿LV的包的人,也没有见到哪个拿着正版包包的人直接走上去说“诶你这个包包是山寨的哦,我的这个才是正的。你穿山是会让人瞧不起的哦,穿山甲。”
甚至有lo警拍照挂人。这已经不是没有礼貌和教养了,这是犯法你们知道吗?
我知道你们维护正版的意识,也很多人都希望把这些小众产品给发扬出去。但是你们这样充满戾气,会把很多人吓退。
你们说你们买山寨的就不是真正爱洛丽塔,不配穿洛丽塔。可是人家根本就不混这个圈子,很多人只是单纯的觉得好看,为什么就要承受你们的诋毁和谩骂?
想要发扬就不应该制止,当洛丽塔不再小众,自然会有人自发买正版,自然而然的会去抵制山寨。
当路人买一条小裙子都要考虑山正之分,这个圈子就不会发扬光大。
穿上洛丽塔,每个小姐姐都这么可爱。希望你们的心灵也和你们的外表一样可爱好吗。
(以上属于个人观点,打字很累,轻点喷)
我喜欢的小草300字
在我的家乡广水,那有许多各种各样的植物,看上去美极了,可我唯独喜欢毫不起眼的小草。 日记二年级日记
别看小草的外观很朴素,可它是那样富有生机,春天一到,小草从地上钻出了小脑袋,地面一下就铺开了嫩绿色的“地毯”,没有半点杂色。走近一看,是那样水灵灵,是那样的令我赏心悦目。
也许真正让我喜爱它的原因不是它带给我绿色的享受,而是它那不屈的精神。有一天,下了一场大雨,比黄豆还大的雨点打在小草上,风雨过后,我赶快去看,小草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有的歪歪斜斜,有的身子贴地。我心想:这下完了,小草死定了。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小草又挺直了腰,尽管脸上还带着晶莹的泪珠。春风一吹,还是散发着阵阵清香。
我喜欢小草,喜爱它那不屈的性格和顽强的精神。
教师评语:你的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语句很通顺,想象也很丰富,是一篇很好的作文 .
我喜欢下雪
我喜欢下雪
今天,我起床后,到窗户看雪,哇。地上盖上一层厚厚的雪。我来到雪地上玩雪,爸爸也来了,我和爸爸一起堆雪人。做完以后,我认为爸爸做的雪人的脑袋最大,我用橘子皮来做雪人的嘴巴,用分成两半的悠悠球做雪人的眼睛。我喜欢下
喜欢吴亦凡
“那样的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惊艳了我大半个青春。”我已经忘了是从哪个时候开始喜欢上你了,但是今年好像已经是第六年了。
那个时候第一眼看见你,实在是还不懂得喜欢是什么,只知道那个时候你像是一个时代。那个时候的网络还不是很发达,第一次见到你应该是你上快乐大本营吧,你腼腼腆腆的介绍自己,说大家好,我是kirs。那时候的你还是肩负着重任的队长,说实话,那一年,我确实是为你的颜值所着迷。我是个三分热度的人,是个新鲜感很强的人。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那么多年,去慢慢了解他的各种喜好,去慢慢了解他这个人。我算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追星女孩。没有去看过他的演唱会,也没有去接过机,没有遇见过他。也不会做什么数据,还时常还会忘了签到和打榜。但我也会在每一个有意义的时刻,隔着山海,祝他快乐。会见到他的照片和视频都会默默保存,会把微博特别关心的也只有他,会偷偷的买下他好看的明信片,耳机里也会放着他的歌。
我是个不怎么会坚持的人,但喜欢吴亦凡这件事,已经慢慢的成为一种习惯。很多人会说,追他们干什么?偶像明星能给你带来什么?或许有太多太多的人不懂,但我知道它能给我带来什么。我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的一个叫吴亦凡的男孩,就算隔壁班下课,放着吴亦凡的歌,也会有人跑过来开心地告诉我说,嘿,那个班在放着你偶像的歌。那一刻,虽然我不会太激动,但我的内心一定会很骄傲,这是我的吴亦凡。我的桌子上会贴着他的照片,我想告诉自己,努力变优秀,然后努力去见他。我会在每一个快崩溃的时刻都会想起他,就好像他是我的力量一样。好像想着他是信仰,我就能慢慢缓过来一样。
初三那一年,真的很难熬。快要无数次的崩溃和放弃,我看着怎么也做不完的试卷和习题,慢慢在试卷的那一角落写着吴亦凡的名字,好像试卷,也没有那么难做了。天空由阴放晴,好像也就短短几分钟。
我最喜欢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我们年级组长一个很有气质的漂亮姐姐。她不教我们班是隔壁班的政治老师。
喜欢她的原因很单纯也很肤浅就是纯粹的觉得她漂亮。我是那种见到大波浪美女或者大衣美女就走不动路的人。她刚好两个都占了,她就是那种很优秀很自信很醒目的人。作为级长能够让整个年级的人都发自内心的信服,她平时很温柔但是在该严肃的时候也很一丝不苟,反正我真的很佩服也很想成为这样的人,我的英语老师跟我比较熟也对我喜欢。级长这件事知道得比较清楚之前还帮我助攻过好几次。哈哈哈我喜欢级长这件事是她告诉级长的,昨天圣诞节也是她帮我把巧克力送给级长的(本人真 的太怂了) 之前体育中考模拟隔壁班几个跟我比较熟的女生还帮我去叫级长来给我加油。
后来本八百米常年三分五十几的体育菜鸟居然跑出了三分半多。真的感人,算是一直在为成为像她这样的人而努力吧,上次政治考试冲到了第二,有喜欢的老师真的会为学习增添不少动力。
我喜欢的偶像
要是让我说我喜欢的偶像的话,那我就必须提让我的内心不再孤独,点亮我生命中的一点萤火的那个。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时代少年团。其实我是 个比较丧的人,一点伤感的音乐就能左右我的心情,每天望着天空,觉得未来很迷茫,有时甚至找不到一点 动力,也有想过离开这个世界的想法,但是因为时代少年团的出现,让我对这个人间从心燃起了希望,他们是一群很闹但很暖的男孩子,很优 秀,是他们让我感到这个人间还有值 得我去爱的事情,我很喜欢他们。
我第二个想到的是蜡笔小新 ,它是唯一一部让我百看不厌的动漫, 小新也很暖,也是非常非常可爱,我喜欢他们五个人,我想,这应该就是我现在在这个世界上的乐趣吧。 非常感谢他们 。
我最喜欢的广告
我最喜欢的广告是“打包”,它是一个公益广告。内容是这样的:“爸,爸……”一名男子拍打着自家的铁门对里面的老人说:“我没带钥匙,你给我开下门。”里面的老人说:“我不认识你,你是谁?”“我是你儿子。”“你不是我儿子!”老人有健忘症,刚过一件事,一会儿就忘了。
又有一天,男子带着爸爸来餐馆参加朋友聚会。席间,他的爸爸发现餐盘里还剩两个饺子,就直接把饺子装进口袋里。在众目睽睽之下,男子极尴尬,就颤抖地说:“爸爸,你干什么?”老人说:“这……这,是我儿子最爱吃的。”
这个广告,让我知道了,父母永远爱着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他们喜欢看美食
今天中午我在写一道题的时候,发现这题居然不会写,所以我就想去问一下表姐或者是姐姐,但是我居然看到他们在电脑上看一些关于美食那种视频,是一个女生在做一些美食给可能是他的妈妈或者是他的奶奶吃,而且那些美食看起来都有点复杂,但是看起来又有点简单,如果是我们看的话,我们就可能会做了,但是在于手这里的话那肯定是不会做的,所以还是比较难了。但是我就不明白亿点,为什么他们喜欢看这种关于做美食的视频呢?是因为他们很馋吗?还是怎么怎么样?我都搞不懂,我又想问问他们,他们又没说,我也没有去下意识的去问了,所以就给他们看吧,我先问完我就提一下说管他看不看了。
喜欢听粤语歌
从前嗓子好,很喜欢唱歌。我喜欢的偶像陈奕迅也是一枚才子,唱歌特别好听,男声低沉温柔,粤语歌唱得一绝,一直对粤语歌无感,但经他的歌喉,觉得怎么那么深情动听,别有一番滋味。
那段时间我学了很多歌,买的麦克风本来是准备唱英语歌的,结果,内存不够,把英语歌全部删除,天天挂在耳朵上听歌,也学会了很多粤语歌。有一次在冬天,我过生日的时候,我闺蜜说学了一首新的老歌,特别好听,特意为我学的,叫《白玫瑰》。当时下午四点左右,夕阳西下,日光还有余温,闺蜜背后是漫天云霞,壮丽而瑰美,她嘴角含着笑意,声音温柔得要融化掉,眼里有光,那么清朗秀丽的少女,为我特别唱了一首我偶像的歌曲。
在那以前,我还嫌弃过她土,那时她确实土,印象中她都是穿得邋里邋遢,不修一点边幅,真真柴火妞儿,不带一点夸张。
由此喜欢上粤语歌,有一次,问一个同学会唱粤语歌吗,说不会,心中有淡淡的失落。
妈妈为什么这么喜欢粉红色
对于给我买了这么多年衣服的老妈,我只有一点要吐槽“老妈为什么这么喜欢粉红色?”呜呜,我比较喜欢偏蓝色一点,不喜欢粉色的,可老妈偏偏喜欢粉色,她偏偏喜欢买粉红色的衣服:粉红色裤子,粉红色卫衣,粉红色短袖,粉红色毛衣。……
崩溃……
看吧,老妈又买了件粉红色短袖给我,我一看,肯定是坚决不穿的。如果样式还好看的话还能考虑考虑。嗯,这次买的这件还行,左上角有一个小人,挺可爱的,背后是一串字母,字母下面是三个小人头,各有各的特点,反正总体来说挺好看的。
不过至今我都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这么喜欢粉红色,我苦口婆心劝了她很久不要买粉红色,她却油盐不进。哎,算了,我就不浪费口舌了,就由她了。
宝宝心里苦啊……
对了,最近我发现有一首好听的歌,给你们推荐一下哈《万有引力》汪苏泷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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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中有值得让我探索实践的东西。书中的世界。是我们意想不到的。在我们这个风华茂盛的年纪里,我们要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不管在学习上或是生活中,我们都要把它们做到最好。让自己满意,让老师重视,让家长放心,等过了这个读书的年纪,我们就不能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不能趴在桌子上看着外面的风景,不能抱怨物理太难学,800米太累,因为我们的青春已过,无后悔药。失败了就重来,摔倒了就起来,做错了就该掉,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人生总要有挑战性,成功了不能骄傲,失败了不要气馁!不能退缩,不能害怕,不能放弃,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战胜自己,才会有所收获。
我希望在我的青春里能够拼出一条好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要留下遗憾。遗憾有是不能挽回,那可能后悔一生,趁我们还年轻,青春值得我们去奋斗!
我最喜欢她画的漫画
【伟大的安妮】一直是我最喜欢的漫画作者,她原名陈安妮。很多人可能会不认识她,因为她的作品主题可能不合所有人的胃口,但是她创作的每一帧图画都会带给大家一些意外的小惊喜。
第一次认识她是在她主编的《我又没有很想你》的这本集合了各地人气作者作品的短篇漫画集。这本书虽然从名字听上去像是一部言情小说,但是你如果有认真翻开看一看的话,你就会发现这十篇漫画都刻出了每个女孩情窦初开的样子,画出了少男少女朴实美好的青春。
安妮是快看漫画APP的创始人,我刚在上面看完了她的《妮玛!这就是大学!》。安妮还是蛮聪明的,她知道我们这个年龄的少女需要什么,心理细节抓得非常准确,定位很清晰,然后对症下鸡汤。她的作品虽然没有传递现实世界里的什么道理,但她传递了很多正能量的东西,而且非常受欢迎,我觉得这才是算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安妮的脾气很好,微博评论里经常见到有人黑她,她虽然会发一些小情绪,实际上内心真的没怎么生气过。网上有意思的吐槽她会转发出来,活动上抽奖送零食,还跟别人联名送明信片给粉丝。……和她在评论区互动已是很多粉丝的习惯,有趣的梗也数不胜数。
最后也希望安妮能够突破一下自己的画风,并且能够创作出一些比以往更好的作品。
不喜欢欠人情
刚升初二时,手头缺一套《八年级下册生物人教版全解》,跑遍了本市所有书店没有买到,网购又担心版本适合不适合,正愁人时,遇到一个比我高一级的同小区的姐姐,非常热心,告诉我正巧她有这一本书,可以借我用下。 我想给她钱,说买下来,她坚持不要,说自己用不着了,放着也是浪费,让我好好预习八下的生物,学完了,把书还给她就行。我心下非常感动,感觉自己真的好幸运,总是遇到好人。但白拿别人东西这事,可不是我的风格,于是,隔几天我买了一大袋零食,去她家里玩,心里估算一下,这些钱就是买一本全新的全解也差不多了,这人情,不至于欠得太多。以后还书的时候再捎带表示一下,差不多不欠人家什么了。 是,鄙人就是一个不喜欢欠人人情的人,懂得感恩,别人帮个忙,就要还一分恩情。